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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5-03-05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州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63号)等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统计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经济核算制度等具体统计改革任务,国家统计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因此,全面深化我州统计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计改革的具体体现和措施。

  (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是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重要举措。要使统计获取的数据更全面、统计结果更精确、统计频率更快速、统计内容更完整,更加符合时代需求,就必须将巨量数据纳入政府统计范畴,因此客观上需要转变统计传统方式,推进统计改革。

  (三)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有的统计数据难以全面满足社会需求。为确保统计信息客观、准确、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化完善和生态环境改善等各方面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亟需进行统计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改进统计方法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科学发展要求,强化统计服务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客观综合评价我州“五大建设”“四个湘西”“两个率先”进程。不断拓展反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统计领域,全面反映社会生产、流通、消费、分配情况。系统收集社情民意,全面反映教育、医疗、社保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社会真实情况。建立和创新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企业创新调查,填补统计缺失。

  (二)围绕“四大工程”建设要求,强化统计调查手段。拓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范围和平台应用范围,严格联网直报工作流程,实现所有由调查对象填报的调查全部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数据中心报送目标。积极探索统计手段创新,将信息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等用于统计工作,解放统计生产力,提高统计效率。加强大数据运用和开发力度,积极研究大数据运用领域、运用方法和数据获取途径,提高统计数据利用水平,有效减轻基层及调查对象负担。加强部门合作,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机制、数据评估机制、会议联席制度和应急预警制度,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及有关业务数据,发挥部门统计作用。

  (三)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中心,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引导各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坚决履行统计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加快建立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报告制度,制定统计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确保统计调查项目设计设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管理公布等各环节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各级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工作能力。加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各级各类调查对象依法报数。

  (四)围绕完善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加快建立能够全面准确反映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质量效益、资源环境、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监测指标体系,补充完善统计调查方案。建立反映科学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制度,减少GDP在政绩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加大资源消耗、质量效益、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指标权重。完善数据发布制度,逐步加大数据发布频率,扩大发布范围,对经济社会运行状态实行全面、系统、及时的监测和预警,准确衡量和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程。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经济核算工作。积极推进GDP核算改革,严格执行GDP统一核算要求,着力夯实核算基础。按新方法准确核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居民消费支出和固定资本形成,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修订GDP生产和支出数据;逐步实施分季(分月)专业统计调查,建立GDP分季(月)核算制度;使分县市GDP之和与全州GDP相衔接,使分季(月)GDP之和与年度GDP相衔接;积极探索湘西经济开发区GDP核算工作,增加各种分项指标统计和测算。探索开展自然资源核算,对全州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等领域的资源资产和非资产性自然资源实物量进行核算,为自然资源价值量的核算和最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途径。组织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摸清国民经济资产和负债的总量规模、分布结构以及国民财富与总体经济实力的家底,为深化改革和决策部署提供可靠依据。

  (二)加快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成果,全面更新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完善与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编办等部门名录信息交换制度,规范基本单位名录管理,逐步实现名录信息动态维护和同步共享。利用PDA设备,采集新增联网直报企业地理和证照信息,对企业进行GPS定位,确保纳入联网直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监测制度和“两型社会”建设监测制度。优化和完善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统计指标体系和“两型社会”建设监测体系,科学设定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科技创新、食品药品安全、新增债务等指标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四)规范城乡划分,建立健全城镇化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城乡划分标准,改进城乡界定方法,增加建筑物质量、用途等判断,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可操作性,综合确定城乡地域。运用空间信息技术等核实城乡划分情况,加强城乡划分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多角度、全方位验证城乡划分数据质量。完善人口变动调查,增加反映城镇化质量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反映城镇化质量的指标体系。完善输入地农民工调查,推动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监测调查制度。增加发布有关城镇化结构分类数据,科学引导推进城镇化进程。

  (五)加强新兴领域统计调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数据搜集渠道,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数据核算制度,定期发布非公有制经济数据。加大对经济运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等方面的综合监测力度。建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统计制度,理顺农产品流通、深加工等数据收集渠道。建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逐步实施月度劳动力调查。建立民调工作机构,拓展民调工作职能,充实民意调查内容,及时反映民声民意。

  (六)深化和全面推进工业统计改革。加强工业产品产量统计,积极采用产品物量指数与价格缩减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加强产品产量数据审核,逐步开展试算工作,为正式施行工业生产指数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七)深化和全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我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步伐。实现投资统计调查对象由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要求,拟定我州投资统计改革方案,选定一个县开展综合改革试点;2015年全面双轨运行,实施国家非金融资产投资统计制度;2016年正式执行非金融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按月发布联网直报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按季发布全部企业和重点部门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按年发布全社会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统计数据。

  (八)深入开展能源统计改革。积极推进全州分县市能源统一核算,实行“上下同算,以上算为主”的能源核算方法。实现统计基础数据与核算数据的基本衔接,实现能源生产、调入调出、消费和库存数据的基本衔接,实现分县市和全州能源数据基本衔接。根据国家、省的统一核算制度,结合全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资料,修订全州及各县市2013年及以前历史数据。

  (九)完善新型服务业统计,加强电子商务统计调查。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各类新型服务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数据试算和测算。继续做好高技术服务业的测算分析工作。严格执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研究和开展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的相关统计工作。扩大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范围,加强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零售额统计方法。增加电子商务指标调查频率和电子商务统计定报,研究全社会电子商务总规模的推算方法。

  (十)扎实推进城乡住户一体化。按照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部署,认真贯彻新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样本轮换实施细则,增强住户调查科学性。强化经费保障,提高记账户配合程度。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完善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管理机制,保证调查网点正常运行。结合往年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实际,探索建立新型城乡住户数据收集、处理、汇总和上报流程。

  (十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开发和发布全流程信息化。完善联网直报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县市区联网直报指挥调度中心,尽快实现数据监测、催报、处理及实时交互功能。利用联网直报平台,逐步拓展统计数据采集范围,加大数据集约式生产方式研究,规范联网直报制度定制、数据报送、审核、修改、汇总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定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开展数据库建设,建立稳定可靠的数据存储模式,创建灵活简捷的数据开发模型,加大数据再开发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和预警功能。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进一步创新数据发布方式,丰富发布内容,增加公开种类,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建立适时、简单、形式多样的数据发布方式,充分发挥统计为各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

  (十二)建立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及先进技术改进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基于地图的普查数据的发布、展示、查询和分析,逐步加载和编缉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年鉴、月度统计数据等,实现统计综合、基层数据的可视化展示,实现任意地域范围内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实现联网直报单位信息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相连,做好联网直报单位的可视化展示工作。研究利用互联网信息、企业生产经营记录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大数据拓展统计调查资料来源,推进商场、超市和电商等企业电子化记录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有序推行联网直报企业电子化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记录直接导入联网直报系统。利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进行普查区划分、普查地图绘制和普查单位定位,利用全球定位系统进行投资项目调查和监测。

  四、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统计改革方案及措施,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经费落实、人员配置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及时解决推进统计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围绕统计改革工作,加强各乡镇(街道)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完善电子台账和直报环境,督促基层单位及时、全面、真实直报统计数据。统计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搞好专业技术指导。其它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统计改革工作。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建立统计台账,设立综合统计岗位,配齐配强综合统计人员,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统计联网直报网络与计算机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办公室,吉首军分区司令部。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中级人民法院,州

  人民检察院。

  州民盟,州工商联。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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