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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5-07-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31

 

 

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州委州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各项改革,根据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州办发[2015]34号)、州委全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州改办[2015]2号)、以及州委专项改革小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的部署,立足国土资源州情,始终将“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国土资源工作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定位,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强化落实资源保护、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健全节约利用机制、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州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效资源保障和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原则。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资料,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职能转变。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问题导向原则。紧紧抓住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深入研究,理清思路,破解重点,找出答案,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提升管理能力。

3、底线思维原则。坚持市场的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公有制性质不能变,坚持国家和人民群众资源权益不能损,积极稳妥审慎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深化耕地保护和建设机制改革

1、加强和改善规划的管控作用。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用地规模控制和用途管制,严禁擅自将农用地非农化。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多规合一”研究。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机制。(牵头局领导:彭英彪,牵头科室:规划科,协办科室:耕地保护科、执法监察支队)

2、创新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机制。以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和连片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县为主战场,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先建后补、以补促建”的土地整治模式。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室:耕地保护科,协办科室:规划科、财务科、地籍管理科)

3、完善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新机制。坚持统筹规划、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耕地保护科,协办科室:地籍管理科、执法监察支队)适时开展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研究。(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室:财务科,协办科室:耕地保护科)

(二)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4、按照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市场的要求,建立统一、透明、规范的国土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划拨用地。研究推动土地要素市场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将各类土地要素纳入统一的市场平台予以交易,实行招投标透明化管理。坚持把市场决定价格为价格形成的常态性、普遍性机制。着力治理土地、矿业权出让不规范行为。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室:地产管理科,协办科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矿产管理科、地质勘查科、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支队)

5、开展扩大集体建设用地权能改革试点。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试点范围,完善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城乡一体的公示地价体系。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研究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产权管理、地价体系、交易规则、收益分配等机制。完善土地答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室:地产管理科,协办科室:政策法规科、地籍管理科)

6、建立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新机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选择部分县乡开展试点,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补偿机制。(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室:地产管理科,协办科室:建设用地科、地籍管理科)

(三)构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体系

7、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完善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土地供应率、项目开竣工率等为核心指标的节约集约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农用地转征审批与土地供应相挂钩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继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牵头局领导:向宏伟,牵头科室:地产管理科,协办科室:规划科、建设用地科)

8、探索利用税费调节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制度研究。探索建立“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约束机制。建立土地税收调节机制,投入产出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挂钩,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经济杠杆作用,增加低效企业用地的保有成本,倒逼项目建设单位主动盘活利用土地。开展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进一步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政策。(牵头局领导:彭华,牵头科室:财务科,协办科室:地籍管理科、矿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

(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资源权益

9、改革完善征地制度。完善 征地与拆迁补偿方式,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征地补偿与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包干机制。(牵头局领导:袁昌全,牵头科室:建设用地科,协办科室和单位:政策法规科)

10、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完善矿山生态补偿制度,推动“矿山复绿”、土地复垦。强化救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减灾防灾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全州耕地重金属污染调查,配合研究提出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做好州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牵头局领导:彭英彪,牵头科室:地质环境科,协办科室:耕地保护科、财务科)

11、深化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行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打击破坏耕地、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逐级挂牌督办制度。(牵头局领导:王千军,牵头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协办科室:建设用地科、矿产管理科)改革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牵头局领导:王千军,牵头科室:信访科,协办科室:政策法规科)、

(五)大力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12、建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新机制。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实施产业示范和应用推广工程,着力搭建产业创新和服务平台,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牵头局领导:李生岩,牵头科室:测绘行业管理科)

13、推进以“一张图”为基础的国土资源大数据整合与应用。推进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牵头局领导:李生岩,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协办科室:基础测绘科、办公室)

(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4、按照中央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要求,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36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争取年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整合;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统一交易平台。(牵头局领导:彭华,牵头科室:地籍管理科,协办科室:人事科、财务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15、完善集体土地权证管理。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进度,配合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牵头局领导:彭华,牵头科室:地籍管理科,协办科室:建设用地科)

(七)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6、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简政放权。实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规范和明晰权力运行流程和边界,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牵头局领导:彭英彪,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协办科室:涉及行政审批的相关科室)

17、深化建设用地审批改革。优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进一步精简报批资料,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协调力度,着力精简和调整前置审批和搭车收费事项,进一步提升用地报批效率。(牵头局领导:袁昌全,牵头科室:建设用地科,协办科室: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

18、深入推进矿业权审批改革。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经济发展政策。优化矿业权审批服务。加快职能转变,合理划定矿产资源管理权限,进一步简化流程、归并环节、精简资料,切实提高矿业权审批效能。(牵头局领导:李生岩,牵头科室:矿产管理科,协办科室: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州局成立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及彭英彪副局长任副组长,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具体改革任务;各项改革任务涉及的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事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项重点改革任务都要制定改革台账,明确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采取的方式和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牵头科室要根据责任分工,精心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责任科室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各项改革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项改革事项,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要按照局重点工作事项每月调度工作要求,定期调度各项改革事项落实或进展情况。各项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将作为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重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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